Wednesday, February 9, 2011

我做了一件瘋狂的事

那天我搭我小弟的車要去Costco, 太早去,賣場還沒開門。我就央求他載我去我33年以前住過的地方。想去看一看。他說不知道怎樣去。我搬離之後都沒有再去過。但就憑著印象指點他。意然就找到了。整個社區都變得不一樣了。蓋了很多房子,也開了好多條馬路。有點亂。大部份房子都拆掉重建了。但我那個故居,還在。外形沒什麼改變。我在門外看了一會兒。


我突發其想,去按了門鈴。說明來意。現在的屋主林先生(大概65歲左右),他很熱情,竟請我進去。而且一見如故,談笑自若。他是馬來西亞的華僑,住在這兒有二十幾年了。房子的裝璜有點變了,我也到二樓去看。原來擺在二樓陽台的巨大樹根屏風已移到前院。本來室內有個小水池,


院子有個大魚池都填起來。我種的77棵七里香已不見了。但是門前的那棵聖誕紅己經兩層樓高。木瓜樹也長高,結的木瓜和以前一樣又大又好吃。有些熟識又有些已經不一樣了。


左右鄰居都還在,但我沒去拜訪,我沒準備好,下次我會去找他們。其實我住在這個房子只有兩,三年。


但是當時年輕,買的新屋,和丈夫一點一滴設計佈置,每一個角落都是自己的心血。我們手植每一棵樹。我們在這屋裡養魚,養鳥,養蠶,養孩子。在這兒懷了女兒,佈置了溫馨的窩。兒子當年是小童星,這社區裏住了有十幾位電影明星。有一次還借我的房子拍戲。有太多太多美麗的回憶,當我一進到門裏,全湧上來。我一直跟林先生道歉;很不好意思。我真是做了一件瘋狂的事,太大膽來按了門鈴。

不但如此,我更進一步問他;我可以拍照嗎?林先生欣然同意。我在拍照時,發現這是歌星林凡的家。

林凡- 维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书

林凡是他的女兒,留美從西雅圖回台發展的。他還說;他的前一個屋主是名歌星婉曲。當年我因為要移民美國而售屋。在賣房子時是婉曲拜託我的鄰居明星陸廣浩( 葛香亭的女婿)來談。我沒有直接和婉曲見過面。現在的林凡。這個房子三代屋主都是明星,可謂"星光之屋"。

回來之後,我寫了e-mail向林先生道謝。他回信給我;歡迎我隨時再訪。真不可思議,我是如此滿心歡喜做了這件瘋狂的事。

6 comments:

  1. 太美好了!婉曲和林凡都是我喜歡的歌星!真不可思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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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Wow, you are so brave to ask the home owner to show you the house. You always talked fondly of this house. Thanks for sharing, I always wondered what my first house looked lik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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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This is not a 瘋狂的事. I always dream to go back to the house where I grew up. But it was knocked down and rebuilt with no trace of my memory at all. You are a lucky lady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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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好棒的分享謝謝! 現任屋主善待維護好您們的房子, 美好的回憶也延續真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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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哇~~~好讚喔!!kitty阿姨真棒~~~您以前的家看起來好漂亮喔~有前院有陽台還是獨棟的這在台北粉難得呢!!真希望我有一天也有這樣的家~ sandr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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